证券代码:300373证券简称:扬杰科技公告编号:2026-005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543347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71673893.50元(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106256.9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3287.53万元,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
21627.78万元及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22820.61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325096.08万元。
(三)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6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
5433477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271673893.50元(含税)。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1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四)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截至2025年8月18日公司总股本5433477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28206070.54元(含税)。本次中期分红已于2025年9月16日实施完毕。
加上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271673893.50元,2025年度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499879964.04元。
2、2025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870100 股 A 股股票,回购金额为
40983874.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3、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540863838.04元人民币,该总
额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9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99879964.04356884956.12324278389.2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58583297.641002451864.19923926332.3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471056470.15423472000.30355851029.26
营业收入(元)7130199236.296033378067.005409834952.38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761068587.04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250960845.2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否
2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81043309.36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61653831.38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181043309.36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50379499.71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6.73%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表格中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已实施完毕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所派发的现金分红228206070.54元以及本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271673893.50元。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181043309.3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3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
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2024年度、2025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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