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证券简称:扬杰科技公告编号:2026-028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7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扬杰科技5号厂
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从宁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52人,代表股份270757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31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260738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875%;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43人,代表股份10018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9%。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547人,代表股份10081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4%。
3、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持有
人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06922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
反对5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016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23%;反对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5217%;弃权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颜爱中律师、刘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