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4证券简称:中铁装配公告编号:2026-018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暂缓、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监管。
第二章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
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暂缓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十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
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一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
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
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做好对该等信息的保密工作,该等信息的知情人应当签署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的保密承诺函。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
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且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的,可以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暂缓披露。
第十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悉可能涉及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后,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理由、依据及必要性,并附上相关事项资料。相关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申请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将上述材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五条公司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知情人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一)在上述信息未被确定为可以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应确保将该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
(二)公司相关责任人应确保报送的拟暂缓、豁免披露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上述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长审批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
披露处理的,在申请文件上签字确认,并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相关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披露信息。
第十七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
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
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
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八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深交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及时上报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期限届满而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附件1: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编号:
申请部门申请人申请时间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内容暂缓或豁免披露
事项的原因/依据暂缓披露的期限暂缓或豁免事项披露的类型是否提交《暂缓豁相关内幕信息□是□是免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签
□否□否知情人名单》订保密承诺书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登记时间登记人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核附件2: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事项表
编号:
登记事项
登记事项类型□豁免信息披露□暂缓信息披露
登记类型□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
豁免披露的方式□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豁免/暂缓披露信息
□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所属的信息披露文
□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件
豁免/暂缓披露信息□重大交易□日常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
的类型客户名称□供应商名称□核心技术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信息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其他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包括保密商务信息)的主要理由如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登记
董事会秘书(签字):董事长(签字):附件3: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公司简称:公司代码:
暂缓、豁免披露事项:
知知知内所身份悉与悉悉内幕在证号内姓公职联内内幕信登
单码/幕登
序名/司务/系幕幕信息记位统一信记号名的岗电信信息所时及社会息人称关位话息息内处间部信用的系地方容阶门代码时点式段间
5附件4: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书
编号:
本人作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事项的知情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知晓并将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内容;
2.本人承诺,对知悉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严格保密,不
在公司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之前擅自以任何形式
泄露、报道或传播任何信息;
3.本人承诺,不利用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作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
报告等文件中使用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
4.如因本人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泄露,本
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或签章:
承诺人证件号码:
承诺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