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祝磊
本人作为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祝磊,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无党派人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参加工作,
2007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筑研究
中心预制建筑研究人员,2009年12月至今历任北京建筑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6年9月至今历任中国钢结构协会钢结构稳定与疲劳分会理事、常务理事,
2021年5月至今任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制混凝土构
件分会专家委员,2021年10月至今任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7次董事会会议,
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职尽责,审慎审阅会议议案与相关材料,主动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董事会作出科学、合理决策。本人从未缺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记录。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情况如下表: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应出席董事出席董事会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会次数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会次数
7700否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依
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相关工作。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主动向有关部门及人员核实具体情况,持续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建设等事项,并与注册会计师开展现场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进行审慎审议。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审慎审核,研究拟订相关薪酬方案,认真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与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履职,积极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等进行审慎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委员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772233(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全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无缺席情况。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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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
保持高效沟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结合公司实际,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情况,并就审计计划安排、重点工作进展等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积极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
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其关注重点、诉求及相关建议。(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出席各类会议、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落实情况;并结合当前我国建筑
业发展态势和从业经验,对公司装配式建筑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了有益建议;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发展动态,勤勉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以来,本人始终高度关注公司战略布局与经营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有力支持。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专职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协助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本人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保障,并给予积极、高效的配合与支持。在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均及时报送会议材料供本人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情况与重大事项进展,对相关问题及时予以反馈,确保本人能够依据充分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报告期内,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审慎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就相关事项开展充分沟通,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本人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体系认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薪酬发放事项予以重点关注与审慎核查。本人在仔细审核相关材料、亲自出席相关会议的基础上,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与发放工作,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规范执行,薪酬方案公平合理,审议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程序合法、结果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履行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聘任总会计师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拟任总会计师资格及履职能力等进行审查,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审查,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始终忠实履行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状况,积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按时出席公司各项会议,对审议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与充分研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专业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作用。
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与风险防控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助力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祝磊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