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4证券简称:中铁装配公告编号:2025-057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9日(星期一)9:15-15:00。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万兴路99号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安振山先生主持。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本次会议股东出席、表决情况如下表: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总股本(股)(A) 245912337
其中:股东孙志强先生放弃表决权股份数(股)50237666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B) 195674671本次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136
代表股份(股)(C) 72689411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C/A) 29.559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C/B) 37.1481%现场表决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2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70837091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28.805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6.2015%网络表决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134
代表股份(股)1852320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0.753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946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人)135
代表股份(股)7504419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3.051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8352%
注:公司股东孙志强先生已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其自愿放弃持有的50237666股股份表决权。
(二)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359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5%;反对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6%;
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174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73%;反对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2%;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359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5%;反对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6%;
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174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73%;反对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2%;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5%。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358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3%;反对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6%;
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173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59%;反对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2%;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352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61%;反对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6%;
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167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066%;反对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2%;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安振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51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2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6957股。
安振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5.02选举汪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48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7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355股。
汪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5.03选举吉明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70851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2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6971股。
吉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5.04选举江永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48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7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354股。
江永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5.05选举王秋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51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2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6949股。
王秋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选举陶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48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7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345股。
陶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6.02选举祝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48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7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343股。
祝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6.03选举胡军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0848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67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663342股。胡军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谭四军、黄宇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