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5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全部过户完成的公告
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新平
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慧盟”)所持公司的62610000股无
限售流通股,占其目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6.2528%,占公司总股本的2.6892%(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2.7267%)。上述
62610000股公司股份已全部拍卖成交,并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过户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522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329%(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为37.2460%)。本次过户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被动降至85472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36.7114%(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降至37.2242%)。
3、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拍卖及过户事项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与上述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股东均保持独立,股东股份被拍卖及过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等一切均正常有序进行。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平慧盟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2610000股股份将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
1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8日14时至2025年9月9日14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
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新平慧盟所持公司62610000股股份全部拍卖成交。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部分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新平慧盟被司法拍卖成交的62610000股公司股份中的58510000股
已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部分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新平慧盟被司法拍卖成交的62610000股公司股份中的3100000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部分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新平慧盟被司法拍卖成交的62610000股公司股份中的500000股于2025年10月16日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收到新平慧盟出具的《关于司法拍卖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的告知函》,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截至目前,本次竞拍成功的62610000股公司股份中剩余的500000股已于2025年
10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部分完成过户股份占其拍卖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0.2895%,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5%(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为0.0218%)。
本次过户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522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329%(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为37.2460%)。本次过户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被动降至85472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36.7114%(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降至37.2242%)。
三、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新平慧
2盟所持公司股份中被司法拍卖且完成过户的股份相应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1、股东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是否是否为控本次解占其拍占公司本剔除回购为限股股东或除冻结卖时所股东总股本专用证券账售股解除
第一大股股份数持股份起始日申请人名称的比例户已回购股及限日期东及其一量(万比例%(%)份后股本的售类致行动人股)()比例(%)型
2025年2025年广东省东
新平
是50.000.28950.02150.0218否9月2410月21莞市中级慧盟日日人民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平慧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况。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平慧盟被司法拍卖成交的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拍卖通过非交易过户执行,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
3、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拍卖及过户事项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与新平慧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股东均保持独立,股东股份被拍卖及过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等一切均正常有序进行。
五、备查文件
1、新平慧盟出具的《关于司法拍卖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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