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对深圳
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赢时胜”)2024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0918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情况
2024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一)(四十四)所述,赢时胜本期财务报表列示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期末账面价值为21773.19万元,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3156.98万元,为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立信中联注意到,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会计估计。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发现管理层用于支持该公允价值计量的关键假设及依据缺乏充分的客观证据支持。立信中联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验证该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立信中联无法确认该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是否恰当,该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情况本公司已全面履行自查整改程序。针对公司治理及财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完善治理架构、深化内部控制管理及提升财务核算专业化水平,并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公司对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及其他事项所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在编制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时进行追溯调整。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调整之后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对应数据以及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
不存在重大错报,导致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重大错报已被更正。
公司将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培训,增强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意识。
同时,公司仍将进一步推进财务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从源头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段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