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8证券简称:鼎捷数智公告编码:2025-12162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97号),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276642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276642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7664200.00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476642.0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
的金额为人民币820187558.00元。另扣除募集资金到账前已支付的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97503.03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90054.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
(2025)第17662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鼎捷软件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户名开户银行募集资金用途账号鼎捷数智化生态赋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能平台项目、补充流216320100100419558公司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动资金项目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16320100100419439公司公司上海黄浦支行湖州鼎捷软件有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鼎捷数智化生态赋
216320100100419312
公司公司上海黄浦支行能平台项目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公司简称为“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简称为“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鼎捷数智化生态赋能平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
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公司及湖州鼎捷软件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
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公司简称为“甲方一”,湖州鼎捷软件有限公司称为“甲方二”(甲方一、甲方二合称为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黄浦支行简称为“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
仅用于鼎捷数智化生态赋能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
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