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8证券简称:鼎捷数智公告编号:2025-12159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8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或“鼎捷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 月 1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1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投资者
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12 月 1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足82766.42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82766.42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4829.93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2766.4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鼎捷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T日)结束。
根据 2025 年 12 月 11 日(T-2 日)公布的《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鼎捷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鼎捷转债本次发行82766.42万元(共计8276642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12月15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鼎捷转债发行总额为82766.42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3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鼎捷转债总计302969400.00元,即3029694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6.61%。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鼎捷转债总计为
524694000.00元,即5246940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39%,网上中签
率为0.0058283067%。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90025117900张,配号总数为9002511790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0900251179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12 月 16 日(T+1 日)组织摇号
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鼎捷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有效申购数量(张)实际获配数量(张)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30296943029694100.00%
其中:第一大股东及
00-
其一致行动人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9002511790052469400.0058283067%
合计900281475948276634-
注:1、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单一股东持股或实际支配表决权超过30%的情形。根据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任一股东均无法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对公司实施控制,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第一大股东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0张,第一大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 TOP PARTNER HOLDING LIMITED、新蔼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孙蔼彬
先生、叶子祯先生各获配数量0张,合计获配数量为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
3、《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
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4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鼎捷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T-2日)披露的《发行公告》及《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377弄绿地中央广场1号楼22层
联系电话:021-51791699
联系人:林健伟
2、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
电话:021-20370809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5(本页无正文,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