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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_程贤权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30 查看全文

东方通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贤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

现场调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与列

席了全部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所议事项,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进行分析和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投反对票列席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未出席次数

141400否05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下:

1、2023年3月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延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6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事

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6月1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拟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进行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6月2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7月11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26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等事项进行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11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拟聘任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8、2023年8月30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调

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等事项进行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9月27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年10月16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拟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10月25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任职资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11月22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年12月11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等事

项进行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3年12月14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拟转让子公

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审议的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对公司的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度本人主持了三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2、2023年度,参加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

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及审查了公司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公司重大事项事前进行沟通,重点关注涉及中小投资者的相关事项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除参加会议外,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等保持密切和良好的沟通,积极开展现场工作: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与公司审计部沟通,密切关注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及各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敦促公司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关注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或进行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在年报审计期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多次与外部审计机构通过电话、现场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积极进行沟通,除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外,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

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重大事项上,本人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

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

司组织的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无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任职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程贤权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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