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刚2025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治理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5年3月届满离任,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李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历任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和自治区重点学科带头人。2019年3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作为第
五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3、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1次,本人列席股东会1次。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现场调查与沟通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公司情况,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协助本人进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履行。
(四)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积极提供履职所需资料,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同意提名方慧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
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