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证券简称:安硕信息公告编号:20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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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843905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921952.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
补亏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情况。
3.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88061.10元,
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6605157.0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60515.71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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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分配的利润为34345442.3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0146056.6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345442.32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8439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921952.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6921952.5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
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6921952.5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88%。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方
案进行调整,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921952.5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5088061.10-46029708.84-72516510.36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03700762.48107611864.95124918928.69
营业收入(元)990430740.39888024295.83779025523.71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34345442.32
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20146056.65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是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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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6921952.50
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34486052.70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6921952.5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36231556.10
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12.65%
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上述指标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人民币)分别为:2023年3098.82万元,2024年3078.06万元,其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为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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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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