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81股票简称:溢多利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北一路8号公司会议中心。
3.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少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
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3人,代表
公司股份数152679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96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43686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3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共6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8992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27%。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61人,所持股份合计8992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7%。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811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8%;
反对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4%;弃权6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519%;反对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09%;弃权6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2%。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811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8%;
反对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4%;弃权6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519%;反对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09%;弃权6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2%。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834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67%;
反对1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5%;弃权6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055%;反对1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74%;弃权6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2%。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811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8%;
反对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4%;弃权6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2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519%;反对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09%;弃权6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2%。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55%;反对3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3%;弃权6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3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655%;反对30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73%;弃权6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2%。
关联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周德荣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736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26%;
反对2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弃权6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4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179%;反对2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14%;弃权6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7%。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何雪华律师、陈哲涵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