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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回购报告书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1-09 查看全文

斯莱克 --%

证券代码:300382证券简称:斯莱克公告编号:2023-118

债券代码:123067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用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

能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导致无法实施,或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3)若相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存在回购的股份须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

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如按回购价格上限14.80元/股测算,当回购资金总额为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时,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78379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54%;当回购资金总额为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时,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75675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4.80元/股

(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7837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根据股份的用途,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增加337837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3378379股,具体变化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42050.0235225840.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62826530199.9862488693199.44

三、总股本628409515100628409515100

注:上表中股本数为截至2023年10月31日股本数。

2、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含)、回购价上限14.80元/股

(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7567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根据股份的用途,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增加675675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6756756股,具体变化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42050.0269009611.1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62826530199.9862150855498.90

三、总股本628409515100628409515100

注:上表中股本数为截至2023年10月31日股本数。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427647.67万元(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6551.07万元(未经审计)、流动资产267403.83万元(未经审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按照本次回购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以上指标的2.34%、4.41%、3.74%,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分析

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对本次回购股份是否影响上市公司地位的分析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4.80元/股测算,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为67567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科莱思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完成减持计划,此次大宗交易的股份数量为8720000股。在该大宗交易减持期间,公司并未筹划回购股份事项,控股股东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公司副总经理汪玮先生行权买入公司股票 33175股,副总经理 SHAN JINXIU 先生行权买入公司股票17500股副总经理赵岚女士行权买入公司股票21750股,副总经理王引先生行权买入公司股票25000股,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农渊先生行权买入公司股票19250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了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事项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等相关公告。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

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导致无法实施,或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三)若相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事项未能在有效期内成功实施或未能

全部实施,存在回购的股份须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本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一)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二)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三)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四)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公司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五)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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