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证券简称:斯莱克公告编号:2026-03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旭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6、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271850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2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21509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6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50341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50411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50341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40%。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734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3%;
反对6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95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7%;反对6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6%;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643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7%;
反对152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04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8%;反对152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7%;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730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
反对66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91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4%;反对66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3%;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734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3%;
反对7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95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7%;反对7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4%;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73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
反对6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93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9%;反对6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6%;弃权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51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89%;
反对197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3%;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68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82%;反对197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0%;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9%。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404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8%;
反对392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3%;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65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45%;反对392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82%;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88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9%;
反对6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4%;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05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5%;反对6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6%;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744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
反对6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05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5%;反对6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6%;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612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2%;
反对196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7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65%;反对196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6%;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744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
反对6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弃权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05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3%;反对63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6%;弃权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陈磊、朱斌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