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证券简称:斯莱克公告编号:2025-089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旭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6、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2349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6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1356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3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142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142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142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33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4%;
反对1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弃权
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362%;反对1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185%;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3%。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22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1%;
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663%;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7790%;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6%。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22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1%;
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663%;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7790%;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6%。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22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1%;
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663%;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7790%;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6%。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22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0%;
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弃权
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497%;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7790%;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3%。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22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1%;
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663%;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7790%;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6%。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222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5%;
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弃权
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030%;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7790%;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0%。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22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1%;
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8%;弃权
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663%;反对11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7790%;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6%。
2.0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22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56%;
反对11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7%;弃权
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223%;反对11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650%;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30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2%;
反对4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6%;弃权
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266%;反对4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3974%;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6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30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7%;
反对4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6%;弃权
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900%;反对4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3974%;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230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7%;
反对4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6%;弃权
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900%;反对4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3974%;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陈磊、朱斌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