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证券简称:光环新网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2: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三层光环新网多功能厅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的
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宇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3人,代表股份584627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228%。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3980656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2人,代表股份14482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6人,代表股份14482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2人,代表股份14482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11项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股东会通过了上述11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7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9%;
反对7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3%;弃权
2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7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30%;反对78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21%;弃权2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2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76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1%;
反对805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
2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74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39%;反对805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2%;弃权2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53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
反对800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
2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52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84%;反对800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527%;弃权2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53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3%;
反对79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弃权
2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52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84%;反对79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1%;弃权2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44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6%;
反对87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弃权
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42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2515%;反对87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6%;弃权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董事2025年度薪酬制度》;
关联股东耿岩、袁丁、李超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53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
反对1037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3%;弃权
3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463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92%;反对1037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7163%;弃权3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244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4%;
反对99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弃权
3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66%。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442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48%;反对99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5%;弃权3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8.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023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5%;
反对128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1%;弃权
3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22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1%;反对128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884%;弃权3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8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8%;
反对847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0%;弃权
62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7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1%;反对847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4%;弃权2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99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0%;
反对839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6%;弃权
2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97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08%;反对839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6%;弃权2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86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8%;
7反对842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弃权
2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8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19%;反对842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7%;弃权2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86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7%;
反对849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2%;弃权
2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84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15%;反对849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3%;弃权2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同意583369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7%;
反对94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4%;弃权
3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67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09%;反对94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5%;弃权3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07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3%;
反对922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9%;弃权
2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06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76%;反对922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2%;弃权2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同意583421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7%;
反对91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0%;弃权
2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20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70%;反对91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8%;弃权2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49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2%;
反对83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6%;弃权
2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9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77%;反对83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8%;弃权2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同意583396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4%;
反对920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5%;弃权
3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595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00%;反对920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59%;弃权3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8.11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546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0%;
反对761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
3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44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2%;反对761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1%;弃权3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同意583478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4%;
反对84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弃权
3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76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2%;反对84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45%;弃权3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通过。
10、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审议通过《提名杨宇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7861849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8816926股杨宇航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审议通过《提名耿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7740343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7601865股耿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审议通过《提名袁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7860790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8806342股袁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审议通过《提名姜山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7762803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7826468股姜山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审议通过《提名刘方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7888968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9088120股刘方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审议通过《提名朱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7887098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9069420股朱青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黄宇聪、于茜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13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