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证券简称:光环新网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2: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三层光环新网多功能厅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宇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3人,代表股份413742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65%。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78504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1.05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4人,代表股份35238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5人,代表股份35240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4人,代表股份35238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7项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股东会通过了下列7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376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6%;
反对8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9%;弃权4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3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12%;反对89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68%;弃权4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2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53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9%;
反对9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0%;弃权2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36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29%;反对9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66%;弃权28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319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1%;
反对11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9%;弃权
3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17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9621%;反对11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682%;弃权3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22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4%;
反对11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弃权
3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24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964%;反对11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619%;弃权3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耿岩、袁丁、李超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高宏女士向股东会说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140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1%;
反对12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9%;弃权
3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50%。
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09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556%;反对12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4682%;弃权3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6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362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4%;
反对9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3%;弃权4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60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32%;反对9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51%;弃权4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450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6%;
反对8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8%;弃权3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6%。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48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21%;反对8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56%;弃权39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黄宇聪、于茜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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