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庆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杨庆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54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自2023年5月22日开始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6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6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会次数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杨庆英6600否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2次。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对公司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经营情况等进行定期查阅,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参与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确保公司及时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审查并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规性,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进行认真研究,完善现有激励制度和薪酬考核体系,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向相关部门
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公司与股东。
3、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
情况、经营层对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与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本人全年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天,工作履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作用。
(六)培训及学习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强化公司治理与投
资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则的理解与运用,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及各相关部门的充分支持与配合。公司为我依法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及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有序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定期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2025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2025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2025年度,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庆英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