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ST 雪浪 公告编号:2026-052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3、涉案的金额:49886812.33元(此为一审判决结果中涉及金额及二审案件受理费的合计金额,但未含一审判决结果中明确的“自2026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罚息、复利。”)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公司将依据有关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后续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就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法院”)提起诉讼
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6年3月2日,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就收到苏州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25)苏0591民初27950号】的情况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2026年4月25日,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就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案号为(2026)苏05民终6468号的《应诉通知书》的情况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二、本次二审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6)
苏05民终6468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90175元,由上诉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过披露义务的情形及本公告日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因未达到披露标准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601.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由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后续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2026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了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出具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无锡中院于2026年1月13日就债权人江苏鑫牛线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了备案登记。
无锡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以及重整能否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但无论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