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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87证券简称:富邦科技公告编号:2026-003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6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毛基业先生及独立董事叶志彪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仁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通讯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董事会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态势。

公司独立董事郭飞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喻景忠先

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并依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飞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郭飞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及离

任独立董事喻景忠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各位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郭飞先生、黄巧云先生、叶志彪先生为关联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

289057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总计

派发现金股利17343421.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有效,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部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获得逐项表决通过,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

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董事宋功武先生、董事王应宗先生作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展示了公司在股东权益保护、公司规范治理、职工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客户权益、环境保护、节

能减排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加强了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生态等利益相关方与公司之间的理解和联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助于解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资金保障。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公司与各有关银行正式签署的有关文件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公司及子公司将视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最终确定的授信额度内向有关银行贷款。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抵押、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公司将根据抵押、担保或关联交易等的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全权处理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信用贷款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方向,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通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

谷分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息烽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等银

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具体每笔贷款及贷款期限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有关银行正式签署的有关文件为准。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王仁宗先生全权处理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其中,(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富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新材料”)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30000万元;(2)经全资子公司富邦科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富邦”)、富邦新材料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香港富邦、富邦新材料互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3)公司根据持股比例为控股

子公司康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股东承诺提供同比例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番茄公社数字农场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5)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诺唯凯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诺唯凯”)提

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6)经全资子公司武汉诺唯凯股东

会审议通过,武汉诺唯凯为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控股子公司之间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期限以具体协议为准。本次额度担保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年度已审议但未实际签署使用的担保额度同时失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业务及对应担保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需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邦、富邦新材料与合作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业务开展后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的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即用于该业务的质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邦、富邦新材料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

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9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并对《公司章程》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6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对王仁宗先生、周二华女士、王应宗先生三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议案十七《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是否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当议案十七获审议通过后,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对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郭飞先生、龚红先生、曾光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股东的权益。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红先生、曾光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议案十七《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是否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当议案十七获审议通过后,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4、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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