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证券简称:富邦科技公告编号:2026-009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董事宋功武先生、董事王应宗先生作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已事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以上情况及日常交易状况,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做出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与关联方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禾大”)、湖北奇昕跃建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昕跃”)、武汉盘古数字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盘古”)、烟台市首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首政”)、武汉欧
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欧特邦”)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63.14万元。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武汉禾大及其子公司奇昕跃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与武汉盘古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
超过400.00万元;与烟台首政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与
武汉欧特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合计不超过48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此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合同签订截至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内关联交易上年发生关联人金额或预日已发生类别容定价原则金额计金额金额
采购商品、分
武汉禾大析服务、技术市场定价1500.00-54.90开发
采购商品、分
奇昕跃析服务、技术市场定价500.00-151.93向关联人开发
采购产品、采购检测服
商品武汉盘古市场定价300.0022.4563.59务、技术开发
烟台首政购买原材料市场定价100.00--采购技术服
武汉欧特邦市场定价100.00--务
小计--2500.0022.45270.42
销售产品、提
武汉禾大市场定价1300.004.9448.15供租赁等
奇昕跃销售产品市场定价200.00--向关联人
销售产品、提
销售产品、武汉盘古市场定价100.001.897.88供租赁等商品
烟台首政销售产品市场定价300.00-26.18提供技术服
武汉欧特邦市场定价400.001.87210.51
务、租赁等小计--2300.008.70292.72
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范围内的关联方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如公司2026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日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实际发实际发生生额占关联交关联交易实际发预计金额与预计披露日期关联人同类业易类别内容生额额金额差异及索引务比例
(%)
(%)
采购商品、
武汉禾大分析服务、54.901000.000.74%-94.51%技术开发采购检测
武汉盘古服务、技术63.59300.000.86%-78.80%《关于确向关联开发认公司人采购购买原材
烟台首政-100.00--100.00%2024年度
产品、料日常关联
商品采购商品、交易并预
奇昕跃分析服务、151.93800.002.04%-81.01%计2025年技术开发度日常关武汉欧特采购技术
----联交易的邦服务公告》(公小计-270.422200.003.64%-87.71%
告编号:
销售产品、2025-008)
向关联武汉禾大提供租赁48.15500.000.59%-90.37%人销售等
产品、销售产品、
商品武汉盘古提供租赁7.88100.000.10%-92.12%
等烟台首政销售产品26.18300.000.32%-91.27%提供技术武汉欧特
服务、租赁210.51-0.21%-邦等
小计-292.72900.001.22%-67.48%
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略、渠道等,同时鉴于日常性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交易发生具有持续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较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说明
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公司
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的说明
较大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禾大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 288 号武汉基地一期 A 生产大楼 A
栋 1-3层 1号 C区 3层北(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刘世生
注册资本:132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
据处理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灌溉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物联网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机械租赁;谷物销售;肥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农林牧渔
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业机械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农业机械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026.16万元,净资产为639.96万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051.36万元,净利润为-1136.7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武汉禾大为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控制的企业,且王仁宗先生担任武汉禾大董事长,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与武汉禾大构成关联关系。
股东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
王仁宗50.7576%670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武汉禾大依法存续,合法经营,财务状况较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武汉盘古
(1)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武汉盘古数字检测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888号高农生物园总部 B区 1#楼
408室
法定代表人:周家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植物、农产品、水质检测;农业检测;环境检测;检测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5.54万元,净资产为10.4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77.17万元,净利润为-21.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控股股东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为武汉盘古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董事宋功武先生为武汉盘古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与武汉盘古构成关联关系。
股东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
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65%1300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武汉盘古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烟台首政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烟台市首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街道南大街196号4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健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农业病虫害防治服务,农用植保无人机、农业机械的研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灌溉工程;
包装种子、化肥、有机肥、农药、农膜、五金制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农畜
产品、智能传感器、物联网设备的批发与零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食品的销售;航拍技术服务;测绘服务;食品添加剂、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包装材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799.76万元,净资产为1259.75万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3880.82万元,净利润为190.8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为烟台首政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与烟台首政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首政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奇昕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奇昕跃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道神墩三路 288 号武汉基地一期 A 生
产大楼 A栋 1-3层 1号 C区 3层 2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刘世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
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植物园管理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
名胜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
土地整治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
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
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
化肥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40.60万元,净资产为-127.96万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129.61万元,净利润为-7.8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武汉禾大为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控制的企业,且王仁宗先生担任武汉禾
大董事长,奇昕跃为武汉禾大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间接控制奇昕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与奇昕跃构成关联关系。
股东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
武汉禾大科技有限公司100%1000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奇昕跃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武汉欧特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欧特邦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 288 号武汉基地一期 A 生产
大楼 A栋 1层 6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宋建生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3.04万元,净资产为198.9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58.52万元,净利润为28.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副总经理冯嘉炜先生为武汉欧特邦董事,公司董
事宋功武先生为武汉欧特邦监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7.2.3条规定的情形,公司与武汉欧特邦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武汉欧特邦依法存续,合法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销售或采购商品、
技术开发与服务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的经营行为,定价基本原则为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无政府定价的,以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为依据,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围绕现代农业生态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化助剂与特种肥料、现代农业两大业务板块的资源整合与价值共创。通过构建“水肥药+生物技术+数字化”一体化业务模式,以“数字+生物”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结合“水肥药耦合+数字技术”的差异化路径,打造“提质增收”综合解决方案,助力种植业产业链实现高效协同与可持续发展。公司与武汉禾大、武汉盘古、烟台首政、奇昕跃、武汉欧特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公允。相关合作有利于优化化肥助剂、增值肥料及土壤改良剂等产品的生产工艺,拓展公司现代农业业务应用场景,进一步支撑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与高质量增长。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意见
(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当期市场公允价格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董事宋功武先生、董事王应宗先生作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