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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终止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88证券简称:节能国祯公告编号:2026-029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泰州PPP项目”),并要求依规签订项目终止协议,稳妥推进后续各项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2022年7月21日,公司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中铁四局”)、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天津市政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泰州 PPP 项目。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包含雨污分流改造及其附属工程、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配套

污泥处置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等新建工程以及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续建工

程等存量工程,计划合作期30年,总投资224179.32万元。

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本公司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投融资、

运营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施工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设计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总计为80%(其中公司作为牵头方占比74.99%,中铁四局占比5%,天津市政院占比0.01%)。政府出资方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20%。

2022年9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中节能国祯环保(泰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

2022年10月,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与本公司、中铁四局、天津市政院(乙方)共同签署了《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 PPP项目合同》。

2022年11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甲方负责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

原则上 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将本项目纳入财政部全国 PPP 项目管理库。乙方在未完成上述事宜之前,可以暂缓对本项目及项目公司进行实际投资。

二、项目终止原因

因 2023 年起国家财政部政策调整,全面暂停 PPP 项目入库工作,导致本项目至今未能纳入财政部全国 PPP 项目管理库,且客观上已无入库可能,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政策原因,PPP 项目相关合同的继续履行已无现实基础。经联合体与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审慎研究后在依法合规、互助理解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止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 PPP 项目。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合作协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及双方就本项目签订的其他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自此进行终止。上述合同及法律文件终止后,对甲乙双方均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依据原合同向其他方主张任何合同权利。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项目相关合同终止系因国家PPP政策调整的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属于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甲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乙方承诺,不得就PPP项目相关合同的终止,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信访、向相关部门投诉等)向甲方、甲方上级单位及海陵区人民政府等主张任何违约赔

偿、补偿或其他权利。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鉴于本项目尚未实际启动,故双方无需进行项目费用结算。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在中标后成立项目公司,进行了前期规划设计、项目论证等工作,并未开工建设,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未投入资金也未产生实际效益。终止该项目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与海陵区政府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相关合同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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