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证券简称:节能国祯公告编号:2025-068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3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斌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监事会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