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艾比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8 00:00 查看全文

艾比森 --%

证券代码:300389证券简称:艾比森公告编码:2025-06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比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6人,代表股份15089927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8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137494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13404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7%。(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69100317股。)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16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46%;

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5%;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4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09%;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1334%;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16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46%;

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5%;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4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09%;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1334%;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21.03《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352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6%;

反对545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4%;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30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97%;反对545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3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1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30%;

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5%;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2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500%;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1334%;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1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27%;

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5%;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1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483%;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1334%;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13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24%;

反对9184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68%;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461%;反对9184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1482%;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16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47%;

反对9181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4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14%;反对9181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135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4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16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47%;

反对9181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4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14%;反对9181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135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9《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16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50%;

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5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31%;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13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16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50%;

5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5%;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5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31%;反对918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13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716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45%;

反对9181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4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94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01%;反对9181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135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355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4%;

反对54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3%;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33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6215%;反对54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02%;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352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

反对544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30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02%;反对544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15%;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丁崇彬先生、刘金钵先生、石昌金先生、肖道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丁崇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976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740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22%。

表决结果:当选。

4.02《选举刘金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9762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740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92%。

表决结果:当选。

4.03《选举石昌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9762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740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92%。

表决结果:当选。

4.04《选举肖道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9762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740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92%。

表决结果:当选。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岑维先生、张强先生、赵九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岑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8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9902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81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50%。

表决结果:当选。

5.02《选举张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9902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880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20%。

表决结果:当选。

5.03《选举赵九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49792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1771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642%。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王翠萍律师、王煜乔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

及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9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10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