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证券简称:艾比森公告编码:2026-00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07300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丁彦辉先生已减持股份400股,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400股。
减持均价减持股份占现总股本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比例
丁彦辉集中竞价2025/11/2415.744000.00%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持有股份股份性质持有股份的占公司总股本占公司总股本名称的总数量
总数量(股)的比例的比例
(股)
合计持有股份12467154933.78%12467114933.78%丁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311678878.44%311674878.44%辉
有限售条件股9350366225.33%9350366225.33%
1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丁彦辉先生仅减持400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丁彦辉先生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3、丁彦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丁彦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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