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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2025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艾比森 --%

证券代码:300389证券简称:艾比森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公司治理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比森”)对

2025年度公司各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本治理报告,供全体股东及相

关利益方查阅监督。

一、公司简介及治理发展沿革

艾比森始创于2001年,前身为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聚焦LED显示行业,深耕全球市场,业务布局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2005年,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出访沙特,标志着艾比森正式进军国际市场,开启全球化战略布局之路。2007年,公司加大研发资源投入力度,成功实现 LED器件自主封装,奠定公司核心技术壁垒与产品竞争基础;2009年,凭借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的研发体系及优质的产品品质,公司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行业技术地位与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彰显。2010年,公司顺利完成股份制改制,正式更名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架构向规范化、现代化上市公司标准迈进。2011年3月,公司投资设立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开始打造占地面积108000平方米的艾比森东江制造中心。

2011年8月,公司股东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签署《共同控制协议》,共同控制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后

60个月内。2014年,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389)。

2015年,公司深化全球战略布局,相继在美国、德国、中东、日本、墨西

哥、巴西、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子公司,构建起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营销与本地化服务网络。2016年,公司成为 LED显示行业内首家获得海关 AEO高级认证的企业,充分彰显公司在合规经营、国际化运营、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硬实力。

2018年,公司全面启动流程型组织建设,发布“以战略为牵引、客户需求为导向”的16大端到端业务流程,推动公司治理效率与运营效率双提升。

2019年8月,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签署的《共同控制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公司进入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020年度,受海外疫情持续蔓延及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下治理与运营挑战等

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出现上市后的首次经营亏损,也让公司深刻认识到稳定的治理架构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2021年3月,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基于对公司的责任与担当,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看好,全额认购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丁彦辉先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丁彦辉先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公司持续夯实管理基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体系、激发经营发展动能。

2021年 6月,公司胜诉美国 Ultravision知识产权官司,赢得中国 LED企业

对美国“337调查”和德州地区法院诉讼案的首次胜利,打破了海外知识产权壁垒,彰显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与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2022年至今,公司坚守 LED光电显示主营业务,聚焦核心赛道深耕细作,

经营业绩实现稳步攀升: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由2021年度的23.28亿元提升

至41.58亿元,同比上涨78.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2021年度的

2994万元提升至2.52亿元,同比上涨741.20%,盈利能力实现大幅增强,经营质量持续优化。

在股东回报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对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加大现金分红力度,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先后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至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达8.84亿元。

在薪酬激励方面,公司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合理规划员工激励机制,持续优化薪酬结构,构建长效激励约束体系,深度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成功实施2022年、2023年及

2025年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提取激励基金约1.5亿元,覆盖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同时,公司实施2025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20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25%。员工持股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在依法纳税方面,公司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的税务管理体系,依法履行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法定义务,2022-2025年,公司累计缴纳各项税金超4亿元。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搭建起由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构成的权责清晰、运作规范、制衡有效的健全治理架构。

(一)核心治理主体运作规范

1、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保障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会,均由董事会依法召集,每次会议均聘

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核查。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始终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未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具体运营活动。

3、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人数、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会议记录完整、真实、可追溯,会议决议及相关信息均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准确、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本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共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女性董事1名,同时设立2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4、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条例,明确职责权限、议事规则与工作流程,依据《公司章程》及工作条例独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

5、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聘任及解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形成“董事会决策、管理层执行”的机制。

(二)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文化视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撑,确立了“价值金三角”理念系统,并不断迭代完善。

公司以“让世界绽放至真光彩”为使命,坚守“诚信、感恩、负责任”的核心价值观,说真话、干实事、真性情。艾比森践行“不说谎、不造假、不行贿”的三不原则,秉承“忠诚、勤劳、勇敢、贡献”的小蜜蜂精神,始终精诚团结、追求卓越,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专业服务。

(三)数字化建设

自2007年起,公司便布局数字化建设,持续加大数字化投入,历经十余年的建设与优化,目前已建成覆盖公司90%以上业务场景的18大信息系统,系统涵盖客户关系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服务管理、生产管理、物流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全业务领域,实现业务流程的数字化、线上化全覆盖。

公司建立“流程固化-系统落地-数据管理”的数字化建设逻辑,将优秀的经营管理经验总结形成标准化流程,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固化执行,避免人为操作的随意性;同时,公司将信息系统中运行的海量业务数据视为公司核心战略资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实现数据的可见、可及、可理解、可关联,支持公司各部门及时对经营数据进行监控、分析并作出科学决策,让决策有据可依、及时可靠。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16大端到端业务流程的数字化落地与18大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四)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公正、透明、科学、可落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个人年度绩效结果、组织贡献评价、价

值观评价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2、全员绩效考核

公司建立覆盖全体员工的绩效考评体系,以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为导向,将目标层层分解至各部门、各岗位,形成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员工的收入与个人工作绩效、部门绩效、公司整体绩效紧密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时,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标准,研发、销售、生产、职能等岗位分别设置适配的考核指标。

3、激励约束机制优化

公司将根据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监管政策的更新,持续完善和动态调整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优化考核指标体系与激励方式,兼顾短期经营业绩与中长期战略发展,确保机制的科学性、有效性与适配性,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成长、利益共享。

(五)投资者保护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定期召集、召开股东会,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等多种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提供便利条件。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内部监督体系

公司已建立覆盖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多层级监督检查体系,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整改的全流程风险防控机制。

1、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财务与内控监督的核心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成效、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风险、内控风险进行审慎研判并提出改进建议。

2、审计部专项监督: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于管理层的审计部,审计部配备

专业的审计人员,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干预。审计部对公司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的制度执行情况、流程合规性、财务收支情况、

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和督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地。

3、反舞弊监察体系: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反舞弊监察体系,制定反舞弊

管理制度,明确反舞弊工作的组织机构、举报渠道、调查程序及处罚标准,持续加大对违规操作、舞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舞弊行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环境。

4、各部门协同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岗位职责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形

成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内部监督网络。公司高度重视各部门提出的监督报告与改进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期限,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切实采取恰当的措施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三、公司治理情况总结与经营成效

(一)经营业绩持续向好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41.58亿元,同比增长13.53%;得益于公司多年在海外市场的持续耕耘,不断推进国际化战略布局,并通过打造差异化的品牌优势,成功提升了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海外市场表现出良好的增长势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1.78亿元,同比增长约

8.41%;国内市场在 LED显示整体需求疲软的背景下,通过聚焦优质客户、优

化产品结构、调整渠道策略等关键举措,实现营业收入9.81亿元,同比增长34.02%,成功实现逆势增长,面对国内外不同市场环境,公司灵活调整战略,力图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和市场结构,实现业绩可持续的高质量增长;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2亿元,同比增长115.47%;营业利润

2.83亿元同比增长146.50%;实现毛利率约为31.13%,同比2024年上升约

3.65个百分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8.20亿元,同比2024年

上升约436.84%,净营业周期37天,应收周转天数缩短约16.21天,存货周转天数缩短约2.77天,运营效率远超行业同期水平。

(二)品牌与行业荣誉硕果累累

公司“艾比森”及“Absen”商标获评中国驰名商标,品牌知名度与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公司先后斩获“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多项国

家级、省级荣誉;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AAA 级认定、国家级绿色工厂认证,成功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达166.72亿元;凭借系统的管理实践与卓有成效的组织建设,公司四度获评德勤“中国卓越管理公司”,并荣获“2025纪念彼得·德鲁克中国管理奖”。

(三)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公司已建立起一套适配 LED行业发展特点、契合公司全球化经营布局的现

代化公司治理体系,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内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企业文化与数字化建设深度融合,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落地,公司治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未来公司治理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以此次治理梳理与优化为契机,持续巩固现有治理成果,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持续完善治理结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发展

战略与经营实际,动态优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完善议事规则与决策流程,确保治理主体规范运作、有效制衡。

(二)深化内部控制建设: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内控执行与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业务、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力度,完善反舞弊体系建设,确保内控体系全覆盖、可落地、见实效,切实防范经营管理与财务风险。

(三)优化激励与考核机制:持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结合行业发展与公司战略,动态调整考核指标,优化中长期激励计划,进一步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利益,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打造高素质、高凝聚力的核心管理团队与员工队伍。

(四)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与及时性,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治理与经营深度融合:将公司治理要求融入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以治理规范化推动经营精细化,充分发挥数字化建设与企业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治理效能与经营效率的双提升,推动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

(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规范治理、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持续依法履

行纳税义务,积极践行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社会责任,兼顾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会等各方利益,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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