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68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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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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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6]518Z0689号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艾比森公司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艾比森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艾比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艾比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艾比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艾比森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689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钟俊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孔俊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超
2026年4月22日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丁彦辉先生发行
41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595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235636.5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294363.42元。
以上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对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4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本次全部募集资金。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2022年10月已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5029.4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不适用。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定期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2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5029.4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5029.4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22年度:25029.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项目达到预定可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金与募集后承诺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以使用状态日期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投资金额的差额
1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29.4425029.4425029.4425029.4425029.4425029.4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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