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证券简称:天华新能公告编号:2025-071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
26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3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64252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28685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1人,代表股份7739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9人,代表股份84989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7593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1人,代表股份7739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6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审议《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64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80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弃权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0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7%;反对80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50%;弃权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679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3%;反对68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1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0%;反对68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06%;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本议案关联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9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79%;反对4153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03%;弃权6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29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050%;反对4153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873%;弃权6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4.00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更名及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90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73%;反对414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2%;弃权16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27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025%;反对414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780%;弃权16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83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5%;反对414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2%;弃权23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21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49%;反对414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780%;弃权23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88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69%;反对4146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3%;弃权17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26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07%;反对4146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87%;弃权17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87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67%;反对4147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6%;弃权17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25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98%;反对4147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799%;弃权17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77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37%;反对4156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12%;弃权18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14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871%;反对4156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909%;弃权18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本议案获得通过。4.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82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3%;反对4148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9%;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20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38%;反对4148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810%;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86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64%;反对4147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6%;弃权18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24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85%;反对4147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799%;弃权183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8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84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56%;反对4151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8%;弃权16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21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55%;反对4151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849%;弃权16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9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8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49%;反对4153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03%;弃权1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18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23%;反对4153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872%;弃权17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10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76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37%;反对4153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03%;弃权21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3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14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870%;反对4153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872%;弃权21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审议《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513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1%;反对7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弃权4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39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5%;反对7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61%;弃权44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本议案关联股东裴振华、容建芬、陆建平、王珩、费赟超、陈克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裴振华、廖乃锋、王珩、刘德广、费赟超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6.01选举裴振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496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13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700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716%。表决结果为当选。
6.02选举廖乃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305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32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768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511%。表决结果为当选。
6.03选举王珩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393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34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776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614%。表决结果为当选。
6.04选举刘德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314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3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768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521%。表决结果为当选。
6.05选举费赟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49321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05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66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353%。表决结果为当选。
议案7.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卜浩、徐莹、蔡秀玲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7.01选举卜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980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50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8355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305%。表决结果为当选。
7.02选举徐莹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73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44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811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021%。表决结果为当选。
7.03选举蔡秀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25074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4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811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025%。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