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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5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93证券简称:中来股份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苏州中

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0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其他提示说明

1.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五届独立董事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若涉及关联事项,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2024年5月14日前送达本公司。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4日(8:3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苏州中来光伏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婧、郑锋

联系电话:86-512-52933702

传真号码:86-512-52334544

电子邮箱:stock@jolywood.cn

联系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542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393;投票简称:“中来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有效期:

授权范围:

备注该列打勾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0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注:

1.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

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3.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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