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93证券简称:中来股份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来股份股票代码300393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李娜周利兵
电话0512-529337020512-52933702办公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电子信箱 stock@jolywood.cn stock@jolywood.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303827439.923080410490.98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8768267.71-305881214.5644.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90371799.95-336626499.3843.45%利润(元)
1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47381125.48-621376571.2928.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2846.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2846.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5%-7.21%2.06%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16361549622.2816616558879.98-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188947788.223371212233.16-5.4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报告期末表决权恢持有特别表决权股末普通53128复的优先股股东总0份的股东总数(如0股股东数(如有)有)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股东性持股比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持股数量称质例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境内自
林建伟16.36%178236987133677740质押68800000然人浙江浙能电力国有法
9.75%1062657040不适用0
股份有人限公司境内自
楼希2.84%309569310不适用0然人境内自
张育政2.75%300000000不适用0然人香港中央结算境外法
0.92%99871450不适用0
有限公人司苏州普境内非乐投资
国有法0.91%99364480不适用0管理有人限公司境内自
吴晓婷0.91%99213520不适用0然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方中证
1000交其他0.74%80632230不适用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自
卢文星0.65%71105000不适用0然人
方东晖境内自0.60%65368400不适用0
2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然人
上述股东中,林建伟持有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2%股权,张育政持有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7.98%股权,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获得公司控制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林建伟、张育政、苏州普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公司股东卢文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股东情况说明(如账户持有7110500股,实际合计持有7110500股。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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