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证券简称:天孚通信公告编号:2025-006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3522232.87元,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3915680.2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71755184.7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6464183.9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386464183.90元。
3、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2024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553972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76986080.5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55397216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21588864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75561025股。
(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4、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53911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27695584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553941921.00元,占2024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3%。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53941921.00395651201.00197379488.5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43522232.87729879435.78402942244.26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32236461.55143255785.64122715858.99
营业收入(元)3251707626.611938597573.621196392006.89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071755184.78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386464183.90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是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1146972610.5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825447970.97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1146972610.5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498208106.18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7.80%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2025年)》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50020805.56元、人民币436196239.15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39%、
11.19%,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
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
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