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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94证券简称:天孚通信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股东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仁和”“出让方”)

保证向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通信”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孚仁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欧洋(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7.96%下降至37.57%(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2、出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30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询

价转让的价格为140.00元/股,交易金额421540000.00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出让方天孚仁和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天孚通信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11 月 1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及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1月14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天孚仁和29500005937.95%

合计29500005937.95%

注:2025年11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777415891股,以此计算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30110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40.00元/股,交易金额为421540000.00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天孚仁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欧洋系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询价转让具体情况实际转让转让后持序股东持股数量拟转让数量实际转让数转让后持股数转让股持股比例数量占总股股占总股

号名称(股)(股)量(股)量(股)份来源本比例本比例首发前股

1天孚仁和29500005937.95%850000030110000.39%29198905937.56%

合计29500005937.95%850000030110000.39%29198905937.56%-

注:2025年11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777415891股,以此计算持股比例。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后,天孚仁和及其一致行动人欧洋持股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

37.96%减少至37.5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695号信息披露义务人2欧洋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5/11/25(询价转让)权益变动过程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3011000股股份股票简称天孚通信股票代码300394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权益变动比例(%)人民币普通股(询价转天孚仁和30110000.39%

让)

欧洋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30110000.39%本次权益变动方式询价转让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

名称股数(股)股数(股)例(%)例(%)

天孚仁合计持有股份29507061937.96%29205961937.57%和及欧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9501769937.95%29200669937.56%洋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最终确定14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受让股数受让股份在锁定期

序号受让方名称金额(元)

(股)总股本占比(月)受让股数受让股份在锁定期

序号受让方名称金额(元)

(股)总股本占比(月)

1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60000084000000.000.08%6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000063000000.000.06%6

3 UBS AG 442000 61880000.00 0.06% 6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000061600000.000.06%6

5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000050400000.000.05%6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800034720000.000.03%6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100029540000.000.03%6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000015400000.000.01%6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07000000.000.01%6

广州市慧创蚨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10500007000000.000.01%6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

11200002800000.000.00%6

限公司

12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001400000.000.00%6

13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1400000.000.00%6

14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1400000.000.00%6

总计3011000421540000.000.39%-

注:因四舍五入,“受让股份在总股本占比”加总可能存在尾差。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1月1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天孚通信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76家机

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49家、证券公司34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3家、私募基金59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1月17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10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2025年11月20日16:30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追加认购表》合计13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40.0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3011000股,交易金额421540000.0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华泰联合证券向本次获配的14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3份。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4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40.0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3011000股,交易金额421540000.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询价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

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孚仁和。

2、出让方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

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4日、11月 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51)《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1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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