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于 2026 年 8月 27 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6 年 8 月 27 日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现场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机构已向其提供本次培训的相关资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其自学。
二、培训内容本次培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主要条款,重点讲解上市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股票交易等方面的履职要点及减持规定,以及对 2026年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解读。
通过现场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等形式,讲解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高管减持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对相关人员的提问进行现场解答和交流。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对于本次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公司给予了积极配合,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长江保荐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公司及各方主体进一步了解股票合规交易的相关规定,明确公司及上述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卫道义 吕婧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