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2026年5月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459409股
2、发行价格:86.7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48.48元
4、募集资金净额:293694798.82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45940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6年6月1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自2026年6月1日(上市首日)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目录
释义....................................................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7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17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0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22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4
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指全称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菲利华指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指对象发行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本报告书/上市公告书指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发行与承销方案》指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认购邀请书》指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指协议》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保荐指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指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指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指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承销细则》指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指
(2025年修订)》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bei Feilihua Quartz Glass Co. Ltd.股票简称菲利华股票代码300395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14年9月10日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1月22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4月28日法定代表人商春利注册资本522267673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000178966806F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联系电话0716-8304687
传真0716-8304640邮政编码434001
互联网地址 https://www.feilihua.com/
主要从事石英玻璃材料、石英玻璃制品、石英玻璃纤维材料、复合主营业务材料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5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2025年5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年10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26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2026年4月1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68号)。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6年4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6年5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4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6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在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自2026年
3月 30 日(T-3日)至 2026 年 4月 2日(T日)上午 9:00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
方式向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包括: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27家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22家证券公司、1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57名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共计142家特定投资者。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决议,也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要求;《认购邀请书》中有关中止发行情形的约
定符合《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2日(T日)9:00-12:00,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限内,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12单申购报价单及相应附件。
经核查,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是否按时报价认购金额是否有序号认购对象足额缴纳(元/股)(万元)效申购保证金
1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6.523000.00不适用是
88.001000.00
2张光伟87.501010.00是是
87.001020.00
3安阳经开创业投资有限公86.602000.00是是
7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是否按时报价认购金额是否有序号认购对象足额缴纳(元/股)(万元)效申购保证金
司87.001500.00
88.001000.00
88.185800.00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86.639800.00
5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6.725000.00不适用是
87.231000.00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86.654880.00
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
787.101500.00是是
理发展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886.668000.00是是
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990.521000.00是是
司
90.571660.00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88.777260.00
90.991300.00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8.993870.00不适用是
86.997986.00*
12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6.551000.00是是经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之一“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对冲3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与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将该产品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剔除。剔除完毕后,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申购对象均在《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询价对象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范围内。
3、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8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6.72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3459409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48.48元,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发行对象总数为9名,不超过35名。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9家,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锁定期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2087479858193.28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716972599295.686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6881757999810.246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836529343012.806
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
517297014999958.406
展有限公司
6安阳经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7297014999958.406
7张光伟11761910199919.686
8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53139999943.366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53129999856.646
合计3459409299999948.48-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价格优先原则,并遵循了《发行与承销方案》和《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五)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9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6年 3月 3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86.52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86.52元/股。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6.72元/股,即发行底价的100.23%。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0.19%,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七)发行数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459409股。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48.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05149.66元(不含增值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293694798.8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45940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90235389.82元。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5月14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9名发行对
10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象发出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6】第0014号),截至2026年5月19日,长江保荐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长江保荐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299999948.48元。
2026年5月20日,长江保荐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
项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中。2026年5月21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6】第0015号)。
经审验,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948.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05149.66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694798.8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45940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90235389.82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郑成武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920874股限售期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837169股限售期6个月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法定代表人周向勇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668817股限售期6个月
12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住所
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注册资本5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515X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38365股限售期6个月
5、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院1号楼49层09单元法定代表人宋双喜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E153F8XU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物联网应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72970股限售期6个月
6、安阳经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安阳经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河南省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南角安阳世贸中住所
心 A座 1单元 17层 1708号-2室法定代表人蔡安东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1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00MA9KWMPR6P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营范围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72970股限售期6个月
7、张光伟
姓名张光伟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身份证号3501021964********获配数量117619股限售期6个月
8、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法定代表人杨冰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CAQF836T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经营范围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15313股限售期6个月
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法定代表人邹迎光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14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15312股限售期6个月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了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42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15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
本次获配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得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规定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深交所的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要求。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核查了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
16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议》等法律文书未违反中国境内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均具备认购本次发行项下新增股份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菲利华
证券代码:30039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026年6月1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自2026年6月1日(上市首日)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7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限售股股数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股)(股)
1邓家贵7.0536836666境内自然人-
北京汇宝金源投资管理中境内非国有
25.9531050000-心(有限合伙)法人
3吴学民5.9431019689境内自然人-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316817911境外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司-华夏军工安全灵活配1.286665122其他-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135903724其他-
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
7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1.085637766其他-
8周生高1.065526100境内自然人4144575
9胡国华1.035385658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0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0.794110929其他-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26.62138953565—414457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2026年3月31日止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限售股股数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股)
1邓家贵7.0136836666境内自然人-
北京汇宝金源投资管理中境内非国有
25.9131050000-心(有限合伙)法人
3吴学民5.9031019689境内自然人-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306817911境外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司-华夏军工安全灵活配1.276665122其他-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125903724其他-
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
7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1.075637766其他-
8周生高1.055526100境内自然人4144575
18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持股比例持股数量限售股股数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股)
9胡国华1.025385658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0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0.784110929其他-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26.43138953565—4144575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345940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22267673股。
假设以2026年3月31日止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总股本增加至525727082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本次发行发行后股份类型比例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数量(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97241771.863459409131835862.51
无限售条件股份51254349698.14-51254349697.49
股份总数522267673100.003459409525727082100.00
注:本次发行后最终股本结构以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发行完成后,邓家贵、吴学民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本次发行新增股份3459409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如下表所示(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类别2025年度/20252024年度/20242025年度/2025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0.850.610.840.60
19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每股净资产8.867.919.368.41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
注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注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年审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24)01016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勤万信作为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对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勤信审字【2026】第15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年审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众环审字(2026)010086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2023年末
流动资产381164.49290590.53288919.19
非流动资产355152.94318501.89302582.12
资产总计736317.43609092.42591501.30
流动负债110843.3883100.19105487.52
非流动负债46533.2931273.4735888.66
负债合计157376.67114373.66141376.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62752.26412883.11392034.9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16188.5081835.6558090.15
所有者权益合计578940.76494718.76450125.1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201634.89174181.14209054.26
20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利润45589.1735127.9164825.87
利润总额46652.9034435.3364415.82
净利润42639.6732627.2757441.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4318.2031421.3953764.77
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8624.8226421.2849580.53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6186.5826478.1526657.57
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0809.34-28259.66-121225.21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5621.5016136.2162118.39
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0770.2914723.39-32098.38
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末/20252024年末/20242023年末/2023
项目年度年度年度
流动比率(倍)3.443.502.74
速动比率(倍)2.462.401.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9.94%18.44%22.60%
资产负债率(合并)21.37%18.78%23.90%
毛利率47.38%42.17%49.4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093.324.82
存货周转率(次)1.221.401.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5%8.39%16.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8.84%7.06%15.15%
产收益率
每股净资产(元/股)11.099.478.6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500.510.5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10.28-0.62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4.00%14.35%10.68%
21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91501.30万元、609092.42万元和
736317.43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规模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288919.19万元、290590.53万元和381164.49万元,流动资产规模逐年增加。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存货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41376.18万元、114373.66万元和
157376.67万元,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增
加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经营性流动负债也随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分别为105487.52万元、83100.19万元和110843.38万元,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74.61%、72.66%和70.43%,与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匹配,债务结构合理。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74、3.50和3.44,速动比率分别为1.85、
2.40和2.46,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3.90%、18.78%和21.37%。公司整体
偿债能力相对较强,维持在比较合理、稳定的水平。本次发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09054.26万元、174181.14万元和
201634.89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3764.77万元、
31421.39万元和44318.20万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2025年度营业收入及利
润规模均呈现增长趋势。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2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国华金融中心B栋20层
法定代表人:高稼祥
保荐代表人:卫道义、吕婧
项目协办人:俞晨杰
联系电话:021-65779433
传真:021-6111881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
事务所负责人:岳琴舫
经办律师:张永新、吕鑫
联系电话:15902703598、15827238223
传真:027-87896508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事务所负责人:胡柏和
经办注册会计师:梁海涌、崔静洁
联系电话:010-68360123、010-68360123
传真:010-68360123转30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事务所负责人:胡柏和
经办注册会计师:梁海涌、崔静洁
联系电话:010-68360123、010-68360123
传真:010-68360123转3000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已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主承销协议书》《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指定卫道义、吕婧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卫道义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军工保密资格证书,具备扎实的投资银行业务知识和丰富的项目经验。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瑞林(603257)IPO项目、丝路视觉(300556)可转债、嘉
元科技(688388)可转债、帝尔激光(300776)可转债、朗姿股份(002612)非
公开项目、长信科技(30008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新多集团(874700)新
三板挂牌等项目。除本项目之外,目前无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在审项目。
卫道义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卫道义先生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吕婧女士:英国杜伦大学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持有军工保密资格证书。拥有8年投行从业经历,曾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从事审计工作;作为项目组核心成员参与绿田机械IPO
24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SH605259)、西测测试IPO(SZ301306)等项目、作为项目协办参与集智股份((SZ30055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项目。除本项目之外,目前无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在审项目。吕婧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吕婧女士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
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推荐菲利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
2、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5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26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7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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