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证券简称:菲利华公告编号:2026-16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公司正在推进2025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综合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推进安排,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不进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
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181969.44元,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
443225314.3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12628981.79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406792004.7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04855172.89元。根据合并报
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904855172.89元。
3、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鉴于目前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6年4月14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正处于中国证监会注册阶段。综合考虑股东长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同时为了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根据公司资金支出计划,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所述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67675350.99109038903.33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443181969.44314213861.03537647720.19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82276944.62249943967.55223206818.09
营业收入(元)2016348883.021741811420.382090542556.95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2406792004.7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1904855172.8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是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176714254.32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431681183.55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176714254.32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755427730.26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12.92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否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13.87%、
12.93%,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统筹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