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证券简称:菲利华公告编号:2026-37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和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部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商春利先生(董事长)、蔡绍学先生、周生高先生、卢晓
辉女士、魏学兵先生
2、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彭学龙先生、吴雪秀女士
3、职工代表董事:刘俊龙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唐建新先生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8月
22日止。其他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商春利先生(主任委员)、吴雪秀女士、周生高先生
2、审计委员会:唐建新先生(主任委员)、彭学龙先生、卢晓辉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彭学龙先生(主任委员)、唐建新先生、魏学兵先
生
4、提名委员会:吴雪秀女士(主任委员)、唐建新先生、蔡绍学先生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唐建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蔡绍学先生
2、副总经理:周生高先生
3、财务总监:魏学兵先生
4、董事会秘书:彭炜先生
5、审计部负责人:陈耘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的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彭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8304687
传真:0716-8304640
电子邮箱:zqb@feilihua.com
办公地址: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
四、公司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完成后董事、董事会秘书郑巍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郑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4330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0.0813%,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所持股份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郑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商春利:男,中国国籍,1977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湖北省第十二届青联委员,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1996年至今,在菲利华及其前身工作,先后担任分厂厂长、战略信息部部长、品质保证部部长、国际业务部经理、管理者代表、董事、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商春利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346474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蔡绍学:男,中国国籍,197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至
2022年6月曾担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冰箱事业部营运总监、湖北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总经理、广州美的华凌冰箱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芝家用电器(南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在菲利华工作,先后担任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蔡绍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326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周生高:男,中国国籍,1971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至今,在菲利华及其前身工作,先后担任财务部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兼纤维与复合材料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生高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5261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卢晓辉:女,中国国籍,198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
2006年至今,在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工作,先后担任财务部主管、公司办公室法务主管、物流部综合主管、审计部主任、监事会主席、纤维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纤维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卢晓辉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2525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魏学兵:男,中国国籍,197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3年至2006年,在湖北神电汽车电机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6年至2017年在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其控股的沙市久隆汽车动力转向器有限公司、荆州恒隆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至今,在菲利华工作,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石英事业部供应链总监、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魏学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37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刘俊龙:男,中国国籍,1979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今,在菲利华及其前身工作,先后担任质量部主管、技术部主管、质量部经理、工艺与标准化管理部技术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纤维产品事业部经理、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俊龙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46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唐建新:男,中国国籍,196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教授,执业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海南清泉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为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武汉市审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唐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彭学龙:男,中国国籍,1968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民商法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鉴定人。曾任葛洲坝集团公司机械厂助理工程师,葛洲坝集团公司职工大学讲师,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文澜学者特聘教授,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主编,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及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彭学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吴雪秀:女,中国国籍,1981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
现为北京国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伙人,北京国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一路同心公益基金会发起人,中关村智成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创始人,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常务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雪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彭炜:男,中国国籍,1992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20年至今,在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彭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陈耘,男,中国国籍,197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5年至2013年,在荆州市博尔德化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13年至今,在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审计部主任。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陈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