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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瑞医疗: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30 00:00 查看全文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选

举,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董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四条董事候选人名单应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拟选举两名以

上董事时,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五条董事会换届选举时,董事候选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人数。因董

1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需要增补时,董事候选人数不得少于公司现有董事人数与法定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的差额数。

第六条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单独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不得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有任何重复。

第七条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制的规则及表决票的填写方法作出详尽的说明及解释。

第八条股东投票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栏中注明其投向该董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投票仅投同意票不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第九条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均单独适用累积投票制,即:

(一)累积表决权分别计算:每一股份拥有的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

表决权分别与应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人数相同。

(二)表决权分别集中行使:股东拥有的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累积

表决权仅可以在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范围内集中使用,不能用于其他提案。

(三)表决结果分别计算。

第十条表决时,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股东代理人遵照授权委托书指示)将拥有的累积表决权集中或分散使用。

股东对若干候选人提案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多于其累积表决票时,其表决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利。股东对若干候选人提案行使的表决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时,其表决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表决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第十一条董事当选根据董事候选人票总数(累积表决权数)按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其是否被选举为董事但当选董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

2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时,则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超过应选人数的该次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同的董事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公司股东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则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十三条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达到法定最低

人数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导致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则应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进行选举。

第十四条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应选人数重新计算股东所持累积表决票数。

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及与会股东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总数,任何股东、独立董事或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细则是《公司章程》有关累积投票制的细化和补充。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细则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改。

3第十六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进行修改。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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