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证券简称:飞凯材料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凯”)之控股子公
司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兴凯”)提供总额不超过36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 LPR利率确定,单笔借款金额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
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违约风险较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并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日常业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公司自身运营资金需求不受影响、保障资金周转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昆山兴凯提供总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 LPR利率确定,每季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后期具体借款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自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7年3月25日内有效。昆山兴凯另一股东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对本次财务融资事项提供同比例借款。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次向昆山兴凯提供借款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
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昆山兴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28383756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建彰
注册资本:162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5日
营业期限:1996年12月5日至2046年12月4日
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青阳中路267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
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安庆飞凯持有昆山兴凯60%股权,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昆山兴凯40%股权,昆山兴凯系安庆飞凯的控股子公司。2、昆山兴凯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合计26204.1528615.62
负债合计11948.1813127.65
所有者权益合计14255.9815487.97
项目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5898.8020358.24
净利润1677.13111312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957494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金城
注册资本:22637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7日
营业期限:2011年3月17日至2061年3月16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1397号 A栋 14层 1401室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向昆山兴凯提供财务资助发生额为360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5、昆山兴凯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未签署)
1、借款金额:合计总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2、借款用途: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或偿还贷款需要等;
3、借款期限:12个月,起始日期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上述借款的用途、利息、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昆山兴凯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基于满足昆山兴凯经营资金的需求。昆山兴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业务、资金及风险管控方面均受公司实质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目前,昆山兴凯整体风险可控,为最大限度降低资助风险,公司将持续监控其经营与财务动态,随时评估其风险变化,对其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同时,昆山兴凯的另一股东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公司亦向昆山兴凯收取了合理的借款利息,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昆山兴凯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LPR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6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借款,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