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证券简称:飞凯材料公告编号:2026-071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在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购置约300亩化工用地,投资新建飞凯材料(池州)生产基地项目。本投资项目拟投建多个适用于多品类有机合成材料的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设施。项目计划分期实施,总投资额约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8亿元人民币。2026年4月底,公司与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上述投资事项完成《投资协议》的最终签署流程,并取得了完整的协议文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2日和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046)。
二、本次进展情况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飞凯”)作为本次项目投资、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实施主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取得位于东至经济开发区境内的出让宗地,出让宗地面积为225071.14平方米,出让价款为5412.00万元人民币。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1、合同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池州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不动产单元代码为
341721190026GB00198W00000000,坐落于东至经济开发区,北临香隅大道、南
临金鸡村林地、西临规划环湖西路、东临北河路。宗地总面积为225071.14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225071.14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出让人同意在2027年1月16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且交付土地时该宗地达到的土地条件是现状土地条件为净地。
4、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50年,按本合同约定的交
付土地之日起算。
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5412.00万元人民币,
每平方米240.45元人民币。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5402.00万元人民币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6、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4日内,受让人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飞凯本次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用于建设飞凯材料(池州)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新材料产业战略布局的重要落子,将有效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构建多元化收入结构,增强公司抗周期波动能力。
同时,项目建成投产将显著扩大公司新材料板块的产能规模,有利于为公司承接国内外大客户增量订单提供充足的产能储备和交付保障,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话语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或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池州飞凯将及时办理相关权证,并尽快推进项目后续事宜,项目实施过程中尚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批,是否能够通过核准以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进度可能存在延期、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对外投资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