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证券简称:飞凯材料公告编号:2025-136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计划自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2%。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陆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1月24日,陆春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7875股,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东名称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股本比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025年10(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月13日陆春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集中竞价23.91978750.02%
-2025年11股权激励授予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以
及股权激励获授且已归属的股份月24日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前减持计划实施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公司总股本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915000.07%2936250.05%
陆春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936250.05%2936250.05%
无限售条件股份978750.02%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股东相
关承诺的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
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中其余股东的减持计
划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陆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