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6-073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合计触及 1%
暨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ZHANG JUSTIN
JICHENG、ZHANG ALAN JIAN、张艳霞和夏时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计划自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6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增发新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026年 6月,公司办理完成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股份的登记,此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6 月 26日,归属登记前公司总股本为 566946450 股,归属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70033250 股,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合计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为
不超过 5700332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保持不变。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飞凯控股和张艳霞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680075股,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限内将不再减持。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ZHANG JUSTIN JICHENG、ZHANG ALAN JIAN、张艳霞和
夏时峰出具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 1%的告知函》,自 2025 年 5月 20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期间,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ZHANG JUSTINJICHENG、ZHANG ALAN JIAN、张艳霞和夏时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2.00%降至 20.79%,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元/股) (股) 股本比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飞凯控股 (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 2026年 7 35.88 5279500 0.93%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月 3日集中竞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026年 9张艳霞 (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 月 29日 49.75 400575 0.07%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合计 5680075 1.00%
注:上述表格中公司“总股本”以 2026年 9月 2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570033250股为依据计算。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8237504 20.86% 112958004 19.82%
飞凯控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237504 20.86% 112958004 19.82%
合计持有股份 1602301 0.28% 1201726 0.21%
张艳霞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1726 0.21% 1201726 0.21%
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575 0.07%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19839805 21.14% 114159730 20.03%
合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1726 0.21% 1201726 0.2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638079 20.93% 112958004 19.82%
注:上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披露
其有关公告时的公司总股本为依据计算。二、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铜锣湾恩平道 28 号利园二期 23 楼 23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ZHANG JUSTIN JICHENG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 199 弄****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ZHANGALAN JIAN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 199 弄****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张艳霞
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菊盛路 50 弄****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夏时峰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 1500弄****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 5月 20日-2026年 9月 29日
(1)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 2025年 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5月 21 日
期间转股,以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归属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566788658 股增加至 570033250 股,导致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ZHANG JUSTIN JICHENG、ZHANG ALAN JIAN、张艳霞和夏时峰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0.12%;
权益变动过程
(2)自 2025 年 10月 13 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期间,飞凯控股和张艳
霞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6214176 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减少
1.09%。
综上所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ZHANG JUSTIN JICHENG、ZHANG ALAN JIAN、张艳霞和夏时峰合计持股比例由 22.00%降至
20.79%,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 飞凯材料 股票代码 300398变动类型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B股等)A股(飞凯控股) 5279500 0.93%A股(张艳霞) 934676 0.16%
A股(飞凯控股及其一致 0.12%(被动稀释)行动人)
合计 6214176 1.21%(含被动稀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其他(请注明) □(可多选)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导致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飞凯控股持有股份 118237504 20.86% 112958004 19.82%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237504 20.86% 112958004 19.82%
ZHANG JUSTIN
2156717 0.38% 2156717 0.38%
JICHENG 持有股份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56717 0.38% 2156717 0.38%
ZHANGALAN JIAN
2156716 0.38% 2156716 0.38%
持有股份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156716 0.38% 2156716 0.38%
张艳霞持有股份 2136402 0.38% 1201726 0.2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2301 0.28% 1201726 0.21%
无限售条件股份 534101 0.09% 0 0.00%
夏时峰持有股份 11690 0.002% 11690 0.002%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90 0.002% 11690 0.002%
合计持有股份 124699029 22.00% 118484853 20.79%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2301 0.28% 1201726 0.21%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096728 21.72% 117283127 20.57%
说明:(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系以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566788658股计算得出;
(2)“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系以截至 2026年 9月 2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570033250
股计算得出;(3)本次变动前后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情况主要系每一年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上一年度末持有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相关一致行动人可转让额度,每年按所持股份的
25%释放,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4)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四舍五入造成。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公司于 2025 年 9月 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艳霞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且该减持计划已于 2025 年 12 月 1日全部实施完毕,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的承诺、意向、计划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7)。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飞凯控股和一致行动人张艳霞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飞凯控股和一致行动人张艳霞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结束。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1、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股份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后,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1、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2、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ZHANG JUSTIN JICHENG、ZHANG ALAN
JIAN、张艳霞和夏时峰出具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