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证券简称:花园生物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23178债券简称:花园转债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大厦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徐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6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6名,代表股份
166726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78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1外的其他股东)共240名,代表股份11513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84%。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55261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68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9人,代表股份11464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109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等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8148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35%;反对1807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3%;弃权10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601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963%;反对1807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021%;弃权1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1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9220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82%;反对36938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5%;弃权1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3%。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708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559%;反对3693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43%;弃权1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1629058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85%;反
对37120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4%;弃权10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92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152%;反对3712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424%;弃权10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4%。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9019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61%;反对37120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4%;弃权1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8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813%;反对37120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424%;弃权1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史炳武、张晓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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