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证券简称:宝色股份公告编号:2026-01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
4月2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
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因增加临时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将补充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按期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薛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统筹整合资源配置,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与业务高效衔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实施与经
1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拟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5000股,以及首次授予的9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3851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63510股。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如前述回购注销在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进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29元/股;如前述回购注销在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后进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22元/股。其中因岗位调动离职回购注销的25000股限制性股票还需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观2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薛凯、刘鸿彦、邝栋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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