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证券简称:汉宇集团公告编号:2026-024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8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石华山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6人,代表股份241828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0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47485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9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0人,代表股份7079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4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做出见证,其他会务服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919252298.9101%22423000.9272%3933000.16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44393062.7715%224230031.6730%3933005.5555%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943052299.0086%20013000.8276%3963000.163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68193066.1333%200130028.2688%3963005.5978%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997422299.2334%17807000.7363%732000.0303%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22563073.8132%178070025.1528%732001.0340%(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在满足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
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需求的条件下,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5%。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946202299.0216%20073000.8301%3588000.148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71343066.5783%200730028.3536%3588005.0681%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941060299.0003%23015000.9517%1160200.048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66201065.8520%230150032.5092%1160201.638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938000298.9877%23322000.9644%1159200.047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63141065.4197%233220032.9429%1159201.6374%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3同意反对弃权
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942690299.0071%19587000.8100%4425200.18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67831066.0822%195870027.6671%4425206.2507%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3939520298.993%22761000.9412%1568200.064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64661065.6344%227610032.1504%1568202.2151%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石华山先生、吴格明先生、马春寿先生、王伟先
生、郭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类别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23661962097.8462%
9.01非独立董事石华山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7102826.4287%
总表决情况23661098197.8426%
9.02非独立董事吴格明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6238926.3067%
总表决情况23670599997.8819%
9.03非独立董事马春寿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5740727.6488%
总表决情况23661662697.8450%
9.04非独立董事王伟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6803426.3864%
总表决情况23705304998.0254%
9.05非独立董事郭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30445732.5510%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兆林先生、赵友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类别票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23671190597.8844%
10.01独立董事张兆林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96331327.7323%
总表决情况23675702397.9030%
10.02独立董事赵友永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200843128.36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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