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证券简称:汉宇集团公告编号:2025-04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2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星期二)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石华山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3人,代表股份242204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370455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31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6人,代表股份515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做出见证,其他会务服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114947899.5642%9465000.3908%1090000.045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10390079.5422%94650018.3452%1090002.1126%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64117899.3543%12742000.5261%2896000.119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9560069.6903%127420024.6967%2896005.6131%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逐项表决《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2同意反对弃权
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61007899.3415%12936000.5341%3013000.124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6450069.0875%129360025.0727%3013005.8398%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62557899.3479%12942000.5343%2852000.117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8000069.3879%129420025.0843%2852005.5278%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61437899.3433%12969000.5355%2937000.121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6880069.1708%129690025.1366%2937005.6925%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61527899.3437%13006000.5370%2891000.119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6970069.1883%130060025.2084%2891005.6034%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116537899.5708%7484000.3090%2912000.12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11980079.8504%74840014.5056%2912005.6441%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110567899.5461%8129000.3356%2864000.118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406010078.6933%81290015.7557%2864005.5510%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57447899.3268%13216000.5457%3089000.12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2890068.3975%132160025.6154%3089005.9871%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60077899.3377%12956000.5349%3086000.1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5520068.9072%129560025.1114%3086005.9813%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4同意反对弃权
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60727899.3404%12912000.5331%3065000.126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6170069.0332%129120025.0262%3065005.9406%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59217899.3341%12973000.5356%3155000.130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4660068.7406%129730025.1444%3155006.1151%
3.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56457899.3227%12839000.5301%3565000.147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1900068.2056%128390024.8847%3565006.9097%
3.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56947899.3247%12737000.5259%3618000.149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2390068.3006%127370024.6870%3618007.0124%
3.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59197899.3340%12698000.5243%3432000.1417%
5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4640068.7367%126980024.6114%3432006.6519%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24093077899.4739%9330000.3852%3412000.140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88520075.3033%93300018.0835%3412006.61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邓洁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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