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放弃可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能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登记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3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已授予但未归属的2023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已授予但未归属的
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