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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7 00:00 查看全文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第二章会计核算体制

第四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总经理的带领下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由总经理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

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4、财务部经理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下设总账会计、成本会计、出纳员等岗位。

第五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1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

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六条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科

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

第七条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

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

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额、考核方法、奖惩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

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6、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八条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

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

2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

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财务部职责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贯彻统

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

公司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进行税务规划,审核制定公司内部的税务安排使其在合法的前提下,减

少公司税负,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行政管理费用。

6、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

7、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

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

8、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

9、负责制定公司资金运作与调配流程与规范,制定融资、筹资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清理、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310、监督检查采购部门对原辅材料、维修配件、固定资产的采购价格以及检

查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正确定价。

11、负责对公司发展新产品、新项目、对外投资的财务可行性研究及收益分析。

12、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

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3、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14、参与总经理办公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15、组织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和财务报表的审核;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及时。

16、组织财务人员定期对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考核经营结果,为

公司的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17、确保财务收支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汇收支的管理和监督。

18、负责与财务、税务、金融等外部机构的联系,建立多样的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

19、负责制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会计核算流程。

第四章财务部权限

第十一条根据公司授权,财务部的权限如下:

1、对公司各项资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有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2、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

3、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4、有权对各仓库、工程等各类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45、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6、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第五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二条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三条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五条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

5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

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6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第十七

条(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第二十七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7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8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

第二十七条“长期股权投资”或第二十一条“金融工具”。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这些交易是同时或

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一项交易单独看是

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第二十七条“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第十八条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第二十七条(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

9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

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第十九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公司

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二十条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

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0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期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

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

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

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第二十一条金融工具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

12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

13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

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

14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5(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i)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

16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ii)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

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iii)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

17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

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iv)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v)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末,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vi)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应收票据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8项目确认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认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应收合并范围内本组合为风险较低应收关联方个别认定法关联方的款项的应收款项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账龄组合险特征表计提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认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19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

本组合为风险较低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个别认定法方的款项以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账龄组合特征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其他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

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第二十二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

处理方法详见第二十一条(8)金融资产减值。

第二十三条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技术成果等。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时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合同履约成本采用完工百分比核算;技术成果按个别计价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0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则分别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盘点存货。

第二十四条合同资产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第二十一条(8)金融资产减值中应收账款相关内容描述。

第二十五条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

21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六条持有待售资产

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

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

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

22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可收回金额。

第二十七条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第二十一条“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考虑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

23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

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考虑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

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4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25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

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第十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26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

27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第二十八条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三十三条“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

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28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年5%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9.5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第三十条在建工程

29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三十三条“长期资产减值”。

第三十一条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建造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30益。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

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第三十二条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i)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ii)无形资产的计价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按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

31*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换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非货币性交易投入的无形资产,以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成本。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iii)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

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并于每会计年度内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核算方法进行处理。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需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以下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

32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

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阶段。开发阶段是指已完成研究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

公司根据上述划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标准,归集相应阶段的支出。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

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公司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法定受益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33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第三十四条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用,办公家具,软件使用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第三十五条合同负债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第三十六条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34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公司发生的职

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35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三十七条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按结算方式的不同,股份支付可以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6*初始确认与计量

可立即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即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按照授予日股票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等待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市价-授予价格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后续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股本。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初始确认与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后续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九条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37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

具: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第三十一条“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第四十条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38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39*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如下业务类型:临床研究服务、临床前研究服务、技术

成果转化服务,其他咨询服务以及临床前自主研发。各收入类别的具体确认原则及方法如下:

*临床研究服务与临床前研究服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临床研究服务,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提供新药临床研究服务,具体包括:研究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研究总结等服务。

临床前研究服务,是指接受客户委托,提供药物临床前研究服务,具体包括:

40处方筛选、工艺、理化性质、质量标准、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服务。

临床研究服务和临床前研究服务项目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按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也称为项目形象进度。公司按照业务的具体流程将药物临床研究和药物临床前研究划分为几个阶段工序并以此确认各阶段的项目形象进度,其中药物临床研究工作阶段分为临床研究方案的设计与审核、临床研究方案的实施与临床研究

的总结三个阶段;药物临床前研究工作分为制备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样品

稳定性考察、药理毒理学研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五个部分。

*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的收入确认原则及方法

技术成果转化服务,是指提供技术成果的评估、交易等服务。公司在移交技术成果全套资料并经客户签收后,按合同约定金额确认收入。同时将为获得此技术成果及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必需成本和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其他咨询服务的收入确认原则及方法

其他咨询服务,是指单独承接的研究方案设计、数据管理、统计分析、代理注册等技术咨询服务。

因劳务周期较短,公司在提供全部劳务后,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将提供此劳务所发生的各种必需成本和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临床前自主研发的收入确认原则及方法

临床前自主研发,是指根据新药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技术专长,自主进行的新药研究开发。

对于临床前自主研发项目,在形成可对外转让的技术成果的过程中,对于已经发生的成本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转让时确认收入的原则和方法与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的一致。

41第四十一条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公司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其中: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

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

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二条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

42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收益;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A:商誉的初始确认;B: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

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C:公司对与子公司、联

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所得税费用计量

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A:企业合并;B: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43第四十三条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

44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详见第二十一条“金融工具”。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章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45第四十四条会计核算内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

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四十六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

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七条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写启用表,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月底进行结账、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十八条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说明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

第七章财务报告

46第四十九条财务报告内容: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五十条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股东权益变动表;

5、有关附表。

第五十一条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

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

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6、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8、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

9、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

10、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

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4711、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五十二条财务报告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

第五十三条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

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五十四条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五十五条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及其说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第五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编制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十七条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需先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第五十八条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

除更正公司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第五十九条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

第六十条月度财务报告,除特别重大事项外,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48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须遵循相关规定。

第六十二条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六十三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

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

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5、存储在磁性介质(如电脑硬盘、软盘、光盘)上的会计数据。

第六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财务部专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

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类别、按顺序立卷登记入册,移送公司档案室保存。当年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会计档案的移交,应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按移交清册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各执一份。

第六十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管

期限分为10年、30年(如下表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

的第一天算起。

表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49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30年

2记账凭证30年

二会计账簿

3总账30年

4明细账30年

5日记账30年

6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7其他辅助性账簿30年

三财务会计报告

8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0年

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永久

四其他会计资料

10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0年

11银行对账单30年

12纳税申报表30年

1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30年

14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15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16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永久

第六十六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若要调阅入库档案,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2、公司内各部门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同意,方

可办理相关调阅手续。

3、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总监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详细登记调阅会计档案人员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查阅理由、会计档案的名称、归还时间等。

4、调阅会计档案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确实需要将调阅的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必须经财务总监同意,填写借据,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携出,并在约定的限期内归还。

5、若需要复印会计档案时,应经财务总监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

50才能复印。

6、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划、拆封和抽换。

第六十七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转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十八条财务部档案的内部移交。财务部各岗位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和需

要制作的符合管理规范的各项会计档案,按规定期限移交保管人。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

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对于

电子资料和财务软件,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财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

由财务部经理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财务总监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

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

51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

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

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6、财务总监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

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

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资料,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

计记录的连续性。

9、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由财务总

监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临时接替员在接替工作期间与原工作人员负有同等责任。

10、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

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公司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

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52(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内容清

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名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1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档案,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中列明。正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九章附则第六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上述文件的规定为准,并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七十条本制度的制订和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七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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