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证券简称:凯发电气公告编号:2025-060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4、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4年9月23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4年11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25年11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97元/股调整为3.87元/股,并同意作废2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对授予该名激励对象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股进行作废。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