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证券简称:凯发电气公告编号:2026-054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议案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已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环外)海泰发展二路
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孔祥洲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171051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46420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8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24630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28%。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6人,代表股份65716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0人,代表股份41126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6人,代表股份24590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1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2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事
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议案,关联股东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表决;具体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829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0%;反对3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6%;弃权874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14%;反对3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73%;弃权874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3%。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二: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884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8%;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4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44%;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三:审议《关于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同意169884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8%;反
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4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44%;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四: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884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8%;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4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44%;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五: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9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4%;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5%。
4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4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45%;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6%;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69%。
关联股东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六: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884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8%;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4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44%;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七: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884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8%;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4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244%;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八:审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884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8%;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4%;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4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44%;反对1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弃权105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九: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85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2%;反对1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1056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18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60%;反对1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8%;弃权1056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2%。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议案十: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85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2%;反对1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1056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64518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60%;反对1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8%;弃权1056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2%。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孔祥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1671098股
11.02.候选人:选举王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9088677股
11.03.候选人:选举冯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5684977股
11.04.候选人:选举刘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2407103股
11.05.候选人:选举王传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155293股
11.06.候选人:选举佘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4700股
11.07.候选人:选举刘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407405股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711.01.候选人:选举孔祥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671098股
11.02.候选人:选举王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0077277股
11.03.候选人:选举冯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3967847股
11.04.候选人:选举刘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268348股
11.05.候选人:选举王传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8351173股
11.06.候选人:选举佘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34700股
11.07.候选人:选举刘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407405股
根据表决结果: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冯波先生、刘佳先生、王传启先生当
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徐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388589股
12.02.候选人:选举杜至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432278股
12.03.候选人:选举丁振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9777170股
12.04.候选人:选举丁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6900股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徐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0530846股
812.02.候选人:选举杜至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880805股
12.03.候选人:选举丁振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7183543股
12.04.候选人:选举丁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6900股
根据表决结果:徐泓女士、杜至刚先生、丁振华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淼晖律师、苏妍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9



